Submitted by string on 2007, February 27, 10:09 PM
用最简介的话告诉别人自己想要什么。
提炼别人说的精髓。抓住关键的东西。
这2点很难实现。
虽然在慢慢的学习,但是感觉还是很慢。
就像我打电话一样,第一句是您好,我是primeton的StringLew,我找谁?我需要什么,你能不能提供?
这样很好,但是感觉不够礼貌。
刚让xiaofang姐给培训了礼仪,回头在问问她,这些东西该怎么说才会更好一点。
而听话,一直是一个软肋。
有人滔滔不绝,但是说不上重点,所以常就走神,到最后到正题了还收不回来。
本就是一个很发散的思维很发散的人,如何是好?
有空向前辈们请教。
可要难为xiaofang姐了。(她居然让我教她为阿姨,她应该还算不上阿姨吧,那就是在说我太小了,真晕。)
Tags: 语言
生活在别处 | 评论:0
| 阅读:2284
Submitted by string on 2007, February 26, 10:59 PM
一个班级的有38个人,有相当的一部分人我叫不出名字。间接的导致了我在同学聚会上,得不时得小声问aiter,这是谁,那个又是谁。
大学四年,发现圈子其实蛮小的。今天aiter和另外的一个同学见面,菠萝妞妞,提到我。我在一时间,居然没有反应出来这个女孩的名字。有点欠扁的说。提到我的原因是因为我的电话号码接收不了节日的祝福。我当然接收不了,那个手机号码在地铁上悄悄的属于了另外的一个人。:),而后来我换了新的手机号码,上面有的人很少。除了身边的几个同学,同事,家人,基本就没有什么相隔遥远的同学。
没有她的msn,没有她的QQ,到群里面找到她的QQ,查看详细的资料,关于她的记忆很少,几乎没有。记得那时候在水大的新年,火车票还是托她给买的,她送给我。好像还有一辆摩托车,她坐在上面,突突突的来,然后突突突的走了。我眼睛不好。
我记不住人的样子,我甚至有些怀疑,就算面对面的走过来,我可能不认识她。真有点欠扁。:(
看到QQ群里面有人在号召同学聚会,俺有意参加了。
不管能不能聚齐,但是,目标是有了,认清楚与会的所有的人员。:),对于StringLew来说,这个目标多么伟大。
google了一把,百度了一把,没有找到她的msn的blog,也没有找到她其他的blog,难道她是不写的?
明天QQ上过问一把。:)
btw:今天培训了一整天,头昏脑胀的。看与会人员的表情,貌似听懂的人不少。俺也大发感慨,经验需要慢慢的积累。
培训会后,悄悄的问,也没谁说都听明白了。
是他们谦虚呢?还是大家都没太明白?很深奥的一个问题。
Tags: 大学同学
生活在别处 | 评论:0
| 阅读:2106
Submitted by string on 2007, February 24, 9:36 PM
便宜无好货,这句话真有道理。刚买的箱子,由于装了太多的吃的,太沉,结果还没上汽车拉杆就断掉了。真晕。
火车上照例是满满的人,没有下脚之地。
12点10分到上海,结果到坐轻轨换地铁搞错了线路。一天一夜不吃不喝,果然体力很不支的说。
扛着箱子换线,遇到一个肯帮忙的人。很高兴。
回到家的时候就4点左右了。
昨天早上10点出发,14点到武汉,
下午17点70出发,12点过到上海。
感觉奇怪的是,火车不是一直在号称提速提速的么。
我上大一的时候可是17个小时准点到上海的。
提速之后,要20多个小时。
看样子电视,报告等等东西真是不能相信的东西。
眼见为实!
稚齿又开始疼了。
生活在别处 | 评论:1
| 阅读:2927
Submitted by string on 2007, February 22, 11:53 PM
在上海生活了5年,习惯了每天忙碌的生活,也习惯了偶尔的慵懒,偶尔的放纵。最少,思想很单纯。好好的活着,用力的或者。努力的活着。回家了,常忍不住说我们上海怎么怎么样?是上海带坏了我还是上海宠坏了我?是我太理智还是我太傻呢?
小外甥今天黄疸血液含量过高,送到医院。嫂子瘪个嘴,很不高兴的样子。每天24小时的呆一起,然后突然又一天没有了,感觉很别扭,就是憋闷的慌。而这一次去医院,一分别就是三天。不难想象。知道为什么他喜欢瘪嘴了,原来他妈妈也是那样。:)
今天收集了很多吃的,很多都是我们地方上的一些食物,肉制品居多。当然,还有几条鱼。明天上午10点的汽车到武汉,下午5点的火车到上海。用一个弟弟的学生证买的火车票,学生票,感觉自己大学毕业的时候比大学刚去的时候更像学生一些。或许是朝气,或者是其他。
今天早上8点钟起床的,我叠好了被子。桌子上有2支蜡烛,烛泪不太多,看样子现在的工艺很好了。离开上海的时候,总监说,回家了上网继续处理一些日常事务。我很调侃的回答,家那边还没通电呢。这次还真让我言中了,回家的几天,晚上,我一个人的时候,我是点的蜡烛。看书。我很少用笔写字了,主要是因为写的丑的缘故。
我不止一次的在我blog上说,我很喜欢小孩子。好像有几次还带到了kevin。抱着小外甥的时候,我甚至很憧憬将来就这样了。真的,一辈子的辛苦也就值了。我要努力的养好自己的脾气,要好好的挣钱,好好的锻炼身体。但是现在我的问题是,我还没有找到一点方向或者目标:谁来和我一起制造这个小孩子呢?:)
小外甥的名字是秦思翰。他开始上学的时候一定很头疼的,因为他的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居然有16笔,天啦。这个孩子要是一直写他自己的名字,以后一定做事情很稳重。因为不稳重的话,想把自己的名字写漂亮一点都很难。而思翰在英语里面会有谐音的,所以如果上学要英文名字的话,他的一定也是他的中文名字的映射。
上海,后天我就回来了。
生活在别处 | 评论:0
| 阅读:1902
Submitted by string on 2007, February 20, 1:36 AM
对于文字,我快丧失一些基本功能了,比如对事情对文字的把握的能力。虽然可能不曾有过这个能力。俺一直固执的认为俺的文字还是写的过得去的,最起码俺还一直一直的在写。翻起来之前写的《看见归燕》的那一部分,昔日刘大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归燕是没有了,文章的未完待续貌似也有些说不过去,完是完了,待续也不用待续了,你说这归燕都没有了,怎么看见归燕呢?故事的发展就是这样,让人逮住就是个病句,要搁反清复明那阵,说不定就是一文字狱。还想看见前朝的燕子呢,你反了啊你。
还是有些恍恍惚惚,对于玉米,对于网站,以前n有想法的一个人让折腾的啥都不会了,啥都不想了,啥都不干了,啥都不敢干了。回家了,看见一些事情,听到一些言论,发现原来自己是个相当落后的人,我们这流传这很nb的一些风俗,我以为我在primeton做的是相当nb的中间件平台,学的是相当先进的技术,没想到,回家了,我没有相当前卫的穿着,没有相当前卫的发型,也不会看相当风靡的电视剧。我这就落伍了。fuck it。
生活在别处 | 评论:0
| 阅读:2625